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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待遇的基本内容
字体:【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22   阅读次数:

        政治待遇是老干部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好老干部政治待遇,是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老干部政治待遇的政策规定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老干部政治待遇的具体规定;二是加强老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和党支部建设。
        第一方面,政治待遇的具体规定:
        1、按规定组织老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
        2、按照传达范围,及时向老干部传达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每年不得少于1—2次;建立在职领导与同级老干部的联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进行走访、看望,听取意见,沟通思想,密切联系。
        4、召开党代会、人代会、职代会,应有老干部代表参加,或邀请老干部代表列席参加。
        5、重大节日庆祝、纪念活动和重要社会活动,主办单位应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要搞好节日尤其是春节期间慰问老干部的活动。对患病的老干部,要及时慰问探视,以体现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2004年5月,州委组织部、州老干部局,州卫生局联发了《文山州关于看望慰问住院离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文组联发[2004]10号)就我州看望慰问住院离退休干部作如下规定:
        ①各县、州直各单位要对生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看望慰问。老干部生病住院期间,其所在单位的领导和组织部门、老干部门要及时到医院进行看望慰问,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②担任副厅级实职以上在文的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期间,由负责联系的州级在职领导(或委托办公室领导)、州委组织部和州委老干部局领导进行看望慰问。安置在昆明居住的副厅级实职以上离退休干部生病住院的,州政府驻昆办工作人员要及时向老干部原单位、州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报告。
        ③州、县老干部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继续坚持到医院看望慰问住院离休干部的制度。州委老干部局每周星期五分别到州级定点医院对州直离休干部进行看望慰问。
        ④易地安置的老干部生病住院时,接收安置管理单位的老干部部门要进行看望慰问,如出现病危、病重的,老干部原所在单位应立即派人前往探视。
        ⑤文山城区各定点医院,凡有正处级离休干部生病住院的,医院应在其住院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病情上报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州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6、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
        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关于对老干部党支部提留部分党费作为活动经费的通知》(云组通[2002]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意见》(云组通[2007]3号)规定:
        按收取党费总额80%的比例留给老干部党支部,作为支部活动经费使用。
        按离退休费的一定比例交纳党费。
        只有独立的老干部党支部才能提留党费。
        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党费。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7、有计划地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工农业建设项目。
        8、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第二方面,加强老干部政治工作和党支部建设:
        1999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加强退(离)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组通字[1999]31号)就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支部建设提出了五项任务:
        1、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2、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科学、健康的文体、健身活动,重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同时,还要办好老年大学,发展老年教育事业。
        4、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老干部工作和老干部的宣传力度,形成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5、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负其责,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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