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与住所离退休干部原单位建立联系制度,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2、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生活、阅读文件、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参观考察、参加重要会议和在职领导联系同级离退休老领导等制度;
3、组织住所离退休干部开展各项组织活动,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4、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协调有关部门按政策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医药费和各种津补贴,搞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和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任务。
所 长:张 静
电 话:2122518